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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第二十八批)

2019-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

     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我区接收兰州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转办清单33批次,涉及办理的信访投诉案件共47件,目前,已办结38件,剩余9件正在办理中。现将第二十八批涉及我区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请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固区人民政府提出。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931—7557347

    地址:西固区公园路418号3楼应急办

    1.受理编号2166:西固区西柳沟街道办柴家台村委会将该村荒山荒地及部分未耕种的地承包给私人用于植树造林生态绿化,经过近20年劳作,植树百万棵,该地现已变成一片绿洲。但柴家台村委会看到效益,便对植树造林者进行断水、断电,造成万棵树木干旱死亡,破坏生态绿化。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办理情况:一是现场查看。接到此案件后,西固区立即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西柳沟街道等单位赶赴现场进行查看,未发现该处树木因干旱造成死亡的情况。二是调阅资料。经调查,2000年3月28日,柴家台村委会与张志伟、张东良、张代军三人签订《荒地荒山承包合同》,将177亩地承包给张志伟、张东良、张代军三人,每年承包租金为2800元;后于2004年8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将每年承包租金上浮为3000元。三是调查原因。因近年来土地价格持续上涨,现行合同价与当前市场价不符,村民要求提高承包租金。经柴家台村委会与张志伟、张东良、张代军三人多次协商未果,柴家台村委会经“四议两公开”后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向承租方下发《通知》,要求承租方于2019年5月17日—5月31日与柴家台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补充协议》,但张志伟、张东良、张代军三人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故柴家台村委会于2019年6月1日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问责情况:无

    2.受理编号2233:“西固区金沟乡小金沟村金月湖垂钓园停车场北侧10米处有一喷漆厂(无名称、无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主要从事大型钢结构件的喷漆处理)生产期间产生刺鼻气味”。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办理情况:一是现场核查。接到案件后,西固区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金沟乡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投诉企业为甘肃大成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金沟乡小金沟村121-1号,主要从事脚手架维修作业,主要设备有冲压机1台,钻窗机1台,喷漆房1间。现场未喷漆,厂房地面无露天喷漆痕迹;该企业有喷漆房,废气经光离复合处理后排放。二是调阅资料。该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环境影响评价于2018年12月25日由原西固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西环建审〔2018〕99号);根据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8日、2019年7月10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其有组织废气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其涂料包装物由供货商回收,并签订回收处置协议。三是入户调查。金沟乡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4户表示能闻到异味,6户表示未闻到异味。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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