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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0-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保证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于2020年11月18日起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如对规划征求意见稿有反馈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287682694@qq.com

    联系电话:0931-7118211

 

                                                         2020年11月27日

 

 

《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范围

    保护规划范围是村域范围,即河口村行政区域,面积为1203.52 公顷;重点区域为历史文化名村规划范围,面积109.25 公顷。

    二、规划定位

    以居住和文化休闲功能为主,以旅游观光服务和生态庄园体验功能为辅。

    三、保护层次

    建立村域、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遗产四个层面的保护体系。

    四、村域保护

    保护村域山地峡谷和川河谷地并存的地貌特征;保护村域整体山水格局和自然农田。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1 个,河口古民居历史文化街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处,河口古民居(共37 处院落,包括34 户民居和3 处祠堂);古遗址1 处,河口古码头遗址;古遗迹:1 处,古烽燧遗迹;近代现代重要史迹1 处,庄浪河公路大桥。

    五、历史文化名村保护

    1、保护范围划定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包括多处历史建筑和河口古民居建筑群,面积为2.53 公顷。

    历史文化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京藏高速,西至原109 国道,

    南至兰州市二十三中学,东至黄河沿岸,包含核心保护范围周边的传统民居建筑群,面积为15.66 公顷。

    2、保护内容

   (1)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及周边的环境景观,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与周边山体、水体和自然农田景观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历史文化名村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2)严格保护“四街十七巷” 的街巷格局。保护历史街巷21 条,包括4 条古街, 17 条古巷。

   (3)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处,河口古民居(共37 处院落,包括34 户民居和3 处祠堂)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4)历史建筑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本规划推荐历史建筑 25 处。

   (5)保护历史河道3 条,包括黄河、庄浪河、西沙沟,不得填埋、拓宽历史河道,历史河道沿岸应该保留开敞空间,定期疏浚清理河道,沿岸禁止污水、废水排放。

   (6)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古树名木 2 棵,包括左公柳、古柏树。

   (7)保护古城墙 6 处;古城门(复建)4 处,包括西城门、东城门、南城门、北城门;钟鼓楼(复建)1 处;古牌坊(复建)2 处,包括贤孝牌坊、烈女英雄纪念牌坊;狮子楼和卧桥(复建)1 处。

   (8)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2 项,其中兰州市级1 项,为河口古纱灯;西固区级1 项,为打醮(河口傩舞)。保护河口民间戏曲、民间信仰、民间习俗、民间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资源。

    六、用地规划

    以居住和文化休闲功能为主,以旅游观光服务和生态庄园体验功能为辅。主要用地类型为村民住宅用地和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附件:

    1、村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2、保护范围规划图

 

    3、高度控制规划图

 

    4、土地使用规划图

 

    5、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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