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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活动要合法 用“人民币版冥币”祭祀违法!

2021-03-02 来源: 作者: 点击:

    “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冥币是不可以买卖的,听了你们的宣传才知道”辖区居民王某告诉正在调查的检察官,“快过年了,我祭祀过世的亲人,最近很流行这种冥币,感觉并无什么不妥。”

    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公开售卖仿造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经调查,辖区部分殡葬用品经营门市店、杂货店及流动摊贩,违法公开销售仿制的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的人民币样式冥币,仿制的冥币将中国人民银行替换为中国天地银行、中国冥民银行等,从外观上看款式、颜色、大小与现行人民币基本一致,而且印有伟人头像和水印。大多数商家表示:这种冥币好卖,就随大流一起进货了,也不知道是不可以售卖的。

    经多方调查取证后,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对非法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联合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祭祀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加大对违法销售冥币行为的治理整顿力度;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

    整治销售“人民币版冥币”现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既是西固区检察院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积极整改的有力举措,也是净化市场风气、维护伟人形象的有效途径。

眼下,春节刚过、清明节即将接踵而至,正值百姓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时期。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祭奠理念,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自觉抵制生产、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拒绝购买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发现这种违法行为要积极举报。下一步,西固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实践探索,在监督行政单位履职上贡献检察智慧。

    新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第九条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行为属违法行为,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将伟人头像印制于祭祀焚烧的冥币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伟人形象,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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