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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第十五批)

2022-07-01 来源: 作者: 点击: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一督察组受理并交办兰州市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各类群众举报投诉信访问题二十批次,涉及我区信访投诉问题十三批次19件;其中:一般件17件、重点件2件;从问题类型统计,噪声类1件、垃圾类7件、其他类1件,生态类5件、水类2件、大气类3件;目前,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3件。现将涉及我区的信访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请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固区人民政府提出。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931-7553403

    地址:西固区公园路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1.受理编号241:“西固区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厂区建在西固区新城镇新冶路129街,该公司将废弃的水池当做雨水收集池,未做任何防渗漏处理,厂区建在水源地,距离黄河边较近,有污染黄河情况。”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投诉问题后,西固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西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及辖区乡镇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了解情况。

    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4XG7E6Y,该单位位于西固区新城镇新冶路129号街厂房,该单位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及转运。经核查,西固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2月1日审批《5千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储存6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转运及6万吨废矿物油、煤焦油、机滤、芯虑、废油桶等仓储集中转运项目》(西环建审〔2019〕007号),2019年7月、2020年7月先后核准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LZ62010401、GS620104045);2020年3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在现场检查中,没有发现投诉中所反映的“废弃的水池”,只有建厂时同步建设的1座雨水收集池,1座事故应急池,并且均采取了水泥浇筑的防渗漏措施;厂界与黄河岸线最近距离约1200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经西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针对“有污染黄河情况”,经对辖区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映未发现此类问题。

    问责情况:无

    2.受理编号243:“西固区花园小区旁边石化广场人工湖内湖水被抽到附近的山上浇树,未及时补给水,荷花也枯死,湖底淤泥散发出的恶臭难闻,人工湖南侧小路树木两年无人浇水、卫生无人清扫。”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投诉问题后,西固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城管局、区林草局、区住建局、先锋路街道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了解情况。西固区兰州石化广场人工湖位于金城公园花园小区东侧,该人工湖主要作为农用地蓄水池,兼负对马耳山片区林木春灌及农田灌溉功能。经现场核查,石化广场人工湖正在进行整治工作,已组织区水务局工农渠水电站对人工湖水体进行更换,同时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指标限值,不存在恶臭难闻问题。兰州石化物业部门定期对人工湖南侧小路树木进行浇水修剪,及时打扫南侧小路环境卫生。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事后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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