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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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州市西固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兰州市西固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8月31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西固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兰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西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西固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夯基础、建网络、搭平台、惠民生、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以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平台建设,西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盲人阅览室、社区康复站、残疾人文体活动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站式的综合性服务,实现了残疾人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社会参与日益广泛,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牌特色突出,“爱如阳光”志愿者服务品牌深入人心,“星语心愿”残疾人特殊教育品牌独树一帜,“与梦同行”残疾人宣文工作品牌遍地开花,“送餐到家”为民办实事居家托养服务品牌落实到位,全区残疾人事业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五年来,全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新的发展但对照残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还有差距,现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制约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十四五期间,需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破解难题,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及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残疾人事业发展也将翻开全新的一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西固区残疾人事业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将残疾人事业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区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不断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还不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专业人才短缺,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五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弱有所扶的发展理念,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强省会”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持续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普惠扩面、特惠提标,充分发挥普惠加特惠的叠加效应,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

4.坚持固根基、提质量。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为残疾人事业赋能增效,促进残疾人事业多元化发展,推动残疾人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的精准化和标准化水平,利用科技和创新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5.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发挥地方优势和基层首创精神,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探索融合教育、就业、文化和环境新模式,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要素、全链条的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围绕实现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启残疾人事业基本现代化的新征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城乡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更加活跃,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有保障,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专栏1  西固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2020

2025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0.8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99.5

100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100

100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6

100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6.85

100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9.99

9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与主要举措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巩固低收入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已经享受的“两不愁三保障”帮扶政策持续落实。农村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纳入一类或二类低保施保。对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残疾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2.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以农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兼顾缺少劳动力、就业增收难、主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等抗风险能力弱的残疾人家庭,以及突发意外致残家庭,加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形成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3.持续加大帮扶力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和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富民产业计划、“乡村就业工厂”增加收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低收入残疾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残疾人从中直接受益。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多方面参与残疾人帮扶,研究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1.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护力度。加快推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成果转化应用,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加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应急预案中将残疾人作为优先保护对象。

2.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建立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大力开展残疾人照护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区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探索建立托养机构激励机制,引导托养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依托已建成的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虚拟养老院等,建设一批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为依托的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技能培训和社区康复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设施,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服务需求。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等老年残疾人。为收住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探索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并逐步建立相应制度。聚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探索“邻里互助”等做法,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探索公益性农村残疾人养老服务。

3.提升残疾人保险待遇水平和覆盖范围。落实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国家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落实好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不断扩大基本医保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医保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能康复工作。对自愿投保并符合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的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探索建立相应的补贴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服务等。

4.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继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老年残疾人补贴等制度,加快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残疾人乘坐区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优待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一、二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区内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本区范围内乘坐公共客运车辆享受半价优惠,并根据条件逐步将三、四级残疾人纳入优惠范围。增设残疾人驾驶执照培训及考试车型,并提供便利条件,落实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和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和公共停车场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位政策。除举办体育赛事和商业性活动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进入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美术馆、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强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逐步合理提高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为特殊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为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5.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和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考虑残疾人无障碍需求。

6.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构建科学化残疾评鉴、制度化退役安置、规范化收治休养、标准化待遇保障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体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加强相关抚恤优待工作。促进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有效衔接,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各项公共服务。 

7.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加强对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在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在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3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通讯网络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逐步提高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补贴标准。

4.残疾评定补贴。为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二、服务类

1.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问题。

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辅助性就业等相结合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区区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资源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增收

1.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推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兰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和生活保障。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对达不到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出台奖励办法,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依法推动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予以表彰。

2.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落实《甘肃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加大对“阳光家园”、“日间照料中心”等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适合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服务的新职业。支持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残疾人及其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加大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建设力度,加强盲人医疗按摩的服务与管理,鼓励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康复托养中心和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盲人按摩服务。鼓励支持医院、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推进盲人医疗保健推拿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村残疾人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村残疾人家庭以租赁、入股、转让、共建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增加财产性收入。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贴标准。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助盲就业补贴。组织盲人按摩培训,支持盲人就业创业,建设规范性盲人按摩店。

6.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3.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开展线上线下残疾人职业培训,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培训服务。持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创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家庭农场和种养殖能手,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挖掘和培育残疾人技能大师,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逐步规范西固区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属地化运行。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4.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探索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形式,为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5.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保障监察和权益保护。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50人以上(50)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67)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的残疾人达到15%以上(15%)

2.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创建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技术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鼓励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就业执业,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落实盲人保健按摩标准,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各地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安置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区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细化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广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3.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依托“健康西固”战略,构建全生命周期康复服务网络。建成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三个层面康复服务体系,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现代康复网络。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工程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服务互相衔接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提高康复托养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现代康复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联体建设,实现医康养居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

4.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加强辅助器具产品质量把关筛选,促进市场规范,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严格执行省市出台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支持政策,加强基层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区级残联辅助器具适配站点建设,搭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深入开展辅具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推广高科技残疾人辅具,开展残疾人、老年人等辅具个性化适配。

5.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推动残疾预防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人风险综合防控能力。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针对先天性结构畸形等疾病实施干预救助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夯实区、乡、村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和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专栏6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彩助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持续放宽残疾儿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限制,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救助标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区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覆盖。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鼓励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组织区、区区康复专业人才参加全省、全国进修培训。

6.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和干预服务。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推广融合教育。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对持有残疾人证并经区级及以上医院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中考生,可以申请体育项目免考,体育项目按照满分计入中考总分。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

7.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全区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规范设立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服务。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含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6.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活动,发放简单通用手语手册,举办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培训班。

8.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无障碍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持续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助残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级残联举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利用好残疾人电子阅读平台,推动城乡残疾人无障碍共享“农家书屋”等公共资源。支持优秀文创产品开发、交流与展示,依法依规支持建设残疾人文创产业网络平台和销售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文化服务。发展特殊艺术,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残疾人艺术团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特殊艺术交流活动,扶持残疾人艺术团体开展基层巡演,组织参加各级残疾人艺术汇演。各类体育比赛、集训、演出的残疾人(非国家公职人员),由组织或派出单位给与适当误工补助。

9.完善残疾人体育供给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体育服务纳入地方公共体育基本服务体系,推动公共体育设施为残疾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残疾人训练基地建设,支持基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残健融合体育活动,鼓励、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康复健身体育知识,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加大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发现培养力度,完善残疾人运动员训练体系,培养、输送更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级残疾人体育赛事。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基层文化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推动创建8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继续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盲人阅览室,推动区图书馆全部设置残疾人阅览区,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鼓励电影院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特殊艺术推广项目。扶持文化艺术团体和残疾人艺术团体创编残疾人精品舞台演出剧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4.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8个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扶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二、残疾人体育发展

1.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体育竞赛训练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选拔培养,拓展推广项目,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组织参加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10.大力发展残疾人公益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将志愿助残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加快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生活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残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产业。

11.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细化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软硬件标准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间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评价。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落实上门评残服务经费,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落实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宪法》《民法典》等相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健全并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涉及残疾人的规章制度应广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开展反残疾歧视评估。落实残疾人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规制度。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2.强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残疾人在申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抚恤金,办理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事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优先给予法律援助。接受法律援助的残疾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诉讼费或缓交仲裁费。大力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助残行动。完善残疾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信访维权机制。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

3.提升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贯彻落实《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兰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区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区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增设城区公交车无障碍上下车折叠踏板。提高城区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加人行横道红绿灯蜂鸣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区和智慧城区创建、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促进工作机制,开展无障碍环境示范区村镇社区达标验收工作。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依法依规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进行处罚。推广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推动无障碍设计、设施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及参与度,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4.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建设纳入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区测评指标。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使用信息或指示标志,推进智能化信息无障碍产品应用,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引导残疾人使用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区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促进信息无障碍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推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信息无障碍服务。

专栏9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区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逐步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客运列车、客运班车、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城区公园、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新闻咨询、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无障碍改造。

2.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自动售卖设备、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3.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把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通用手语翻译,政务服务大厅为残疾人提供字幕、国家通用手语、语音等信息无障碍服务,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应急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区区两会和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国家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建设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

()强化残疾人组织机制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密切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区政府残工委每年召开1—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区政府按规定保障好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从福彩、体彩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维权、专项救助和体育事业,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残疾筛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经费机制。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享受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床位补贴的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构建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实施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项目。

3.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和发挥效益。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实现助残服务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和社会化发展。

4.加快科技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将科技助残纳入科技规划,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和应用,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学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扶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盲文数字出版、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推广应用。建立较为完整的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通过输送康复专业人才到上级部门进行培训等方式,着力解决康复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专栏10  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1.康复托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现有残疾人康复或托育设施运行,完善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并积极推进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新建项目。

2.在线特殊教育项目。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依托国家和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远程支持残疾学生居家学习和家庭教育。

3.互联网康复项目。充分利用听力语言康复、肢体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等优质服务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康复机构、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

4.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项目。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5.科技助残项目。推广智能助听、中高端假肢、儿童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区的无障碍等技术,推动3D盲文绿色印制生产技术、语音字幕实时转换技术、智能化轮椅、柔性可穿戴外骨骼辅助机器人等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5.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加强和改善残疾人服务,加快补足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短板。强化区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城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引导鼓励城镇残疾人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辐射服务农村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地方优势创新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措施,不断探索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6.提高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明确服务标准,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加强服务资源统筹。实施区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把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志愿助残团队和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残疾人家门口服务综合体模式。加强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根据需求融入“三社联动”、“乡镇社工站”建设之中,做好集中照护等社会服务,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开展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鼓励支持助残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

7.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在推进残联系统改革中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残联领导班子,强化区、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协全覆盖,抓好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培养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开展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加强职业能力素质建设。完善专职委员岗位续聘办法,改善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在省级标准基础上,市、区给予配套补贴并建立增长机制。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提供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设备,鼓励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引导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8.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严格按照《黄河流域省会城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融入残疾人事务交流合作,开展残疾人民生保障、发展提升、文化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深入贯彻落实“强省会”行动部署,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残联政策资金支持,打造品牌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水平。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积极通过各类融媒体平台宣传残疾人事业和先进事迹。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宣传残疾人事业,讲好残疾人故事,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强化残疾人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机制,引导和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强化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区政府残工委对规划实施情况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评估,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营造良好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积极宣传推介残疾人事业和残联工作,强化残疾人价值观引领,讲好残疾人故事,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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